王登宣朋友:
您好!
按照《關于印發(fā)〈四川省陽光家園計劃—智力、精神和重度殘疾人托養(yǎng)服務項目實施辦法〉的通知》(川殘發(fā)〔2010〕80號)要求,符合申請享受“陽光家園計劃”項目的殘疾人必須具備如下四個條件:
1、實行居家托養(yǎng)的視力、肢體、智力、精神的重度殘疾人,必須有法定監(jiān)護人、家人或鄰里能正常提供生活保障,基本滿足其生活照料需求; 2、具有營山縣戶籍,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(第二代)的視力、肢體、智力、精神的重度殘疾人,殘疾等級為一級; 3、年齡在16-60周歲,無業(yè),無生活來源; 4、生活明顯不能自理,表現(xiàn)為長期臥床或日常生活適應行為 障礙,確實需要專人長期照料。
達州市殘疾人聯(lián)合會